2008/11/10

聲援 [ 野草莓運動 ]



集遊法違憲、人權變不見
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,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、老師們,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,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。11月7日傍晚, 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,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。寒流與暴雨趕不走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,11月9日晚間,廣場上的學生 透過民主表決,將本運動正式定名為“野草莓運動”,高呼“集遊法違憲,人權變不見”,呼籲所有台灣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、自由與人權。
訴求
1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。
2警政署長王卓鈞、國安局長蔡朝明,應立刻下臺。
3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「集會遊行法」。


道歉、下台、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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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署活動

警察執法過當影片

台灣警察竟然摧毀自己國家的國旗

台權會連署記者會-尤美女律師發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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